法国第一类农业合作社社员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09页(273字)
法国《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第一类)》第2章社员中规定:(1)合作社至少要由7名社员组成,其中自然人须系农场主。(2)具备章程规定的条件。(3)社员入社需履行义务,向合作社提供本章程规定允许留取的,作为职业和家庭所必须的数量之外的农场全部产品,必须认购和接受转让一定数量的合作社股份。(4)在承担义务期满之前,任何社员不得中途退社。(5)社员犯重大错误,董事会可将其开除出合作社。(6)离社社员必须在5年期内,还清离社时欠下其他社员的一切债务,须偿还欠国家和农业互助信贷社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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