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合作社联营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14页(276字)

意大利法律规定:(1)依法建立的合作社,包括渔业合作社,通过设立一个共同机构进行共同的经济活动,可以促进互助目的实现。为此,它们可以成立联营合作社。成立联营合作社的条件是:依法建立的合作社不得少于5个;各成员合作社筹集的资本总额不得少于100万里拉,其中必须有一半系已实际缴纳。(2)参加联营合作社的成员,其股份可以用股票形式表示,每个股票的名义价值不得少于5万里拉,不得超过100万里拉。(3)渔业联营合作社的成员不得少于3个合作社。它们筹集的资金总额不得少于50万里拉,其中一半必须已经实际缴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