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业信用保证保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50页(235字)
日本于1961年11月10日颁布《农业信用保证保险法》,1987年修订,共5章75条。其中第1章总则规定,立法目的是,为顺利进行农业现代化资金及其他农业经营所需资金的融通,确立以对农业协同组合及其他进行融资的机关就其向农业者等发放贷款所生债务提供保证为主要业务,以谋求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促进农业经营的改善。该法颁布后,日本政府同时发布《农业信用保证保险法施行令》,大藏省于1966年发布《农业信用保证保险法施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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