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899年农业信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58页(202字)

法国政府1899年3月31日制定法律,规定法国银行支付一笔款项以无息投资形式交付农业信贷使用。该法律第1条中规定,根据国家批准的协议书的规定,交给国库的4000万法郎和每年的享受优先权费用,应交给政府支配,政府将以无息预付款的名义发给根据1894年11月5日法律规定成立的农业互助信贷银行的各地区银行。国家责成农业部长注意这些资金的分配,并监督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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