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信贷保证金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60页(214字)
法国《农村法典》规定:(1)为应付可能遭受的农业信贷亏损风险,地区农业信贷银行应设立保证金。保证金可由捐赠基金提供,记在经营账上。在特殊情况下,记在会计年度盈亏账上。(2)地区保证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会计科目形式出现。(3)保证金的资金调拨和使用,以及如何弥补亏损等,可由中央农业银行同意的内部规章规定。(4)可建立地区保证基金专业组,为借款人家庭或其他既定目标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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