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79页(849字)

诉讼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是主体方面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争执的财产在国外,在我国进行诉讼后,法院的判决需要在外国执行的,是诉讼客体方面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而在我国进行的民事诉讼,是诉讼内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凡具有这三种因素之一的诉讼,均是涉外民事诉讼。但是,涉外民事诉讼并非都是只具有一种涉外因素,有的涉外民事诉讼具有两种或者三种涉外因素。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在诉讼系属中称为涉外民事案件,为受诉法院审判的民事案件。

涉外民事诉讼的发生 在经济贸易发展的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个人、企业、组织之间,从事经济贸易活动中,以及人员的往来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民事权益纠纷。这样的纠纷尽管在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有其不同的特点,但如诉诸司法解决,只能是在一国的法院起诉、应诉,进行诉讼活动,这种诉讼在受诉法院所在国即成为涉外的民事诉讼。我国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存在良好的经济贸易关系,经济贸易交往和人员往来频繁,涉外民事诉讼也逐渐增多,为正确及时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设专编作了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 对涉外民事案件适用实体法,应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行事。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争议,原则上可作这样划分:关于不动产所有权的争议,适用不动产所在国法律;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赔偿争议,原则上适用行为地法律;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争议,原则上适用产品生产者居住地法律;离婚争议,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扶养争议,适用被扶养人本国或者居住国法律;关于遗产的争议、动产的分割,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居所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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