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灾害救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85页(255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政府对低收入移民和季节农民工的紧急资助额不受1990年食品、农业、保护和贸易法案规定的每年2000万美元的限制。增加对海草和海燕麦等两种非保险作物的灾害补助,继续对遭受灾害的种子生产者提供补助,对畜牧生产者由于牲畜死亡、饲料短缺、生产成本突然增加等原因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助。根据法案规定,设立基金,向美国东北部的商业化捕鱼业提供紧急灾害救济,使用基金购买捕鱼许可,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东北部地区多种鱼类的捕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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