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工影响天气环境审核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91页(285字)
美国1992年《关于人工影响天气的法律》规定,无论人工影响天气出资者还是实施者都必须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的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应有利于进一步保护环境。在批准许可证的过程中,管理者应审查清楚该行为是否会破坏环境。审批报告及报告评价应提供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程度。美国各州法律要求申请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报告应表达以下内容:(1)行为对环境的影响;(2)如果实施建议的计划不可避免造成对环境的影响;(3)所建议行为的供选方案;(4)人类环境在短期、局地的利用与生产力长期维护和增长的关系;(5)行为实施后造成的不可逆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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