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目标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07页(201字)

199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2条规定,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努力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土地和各种资源,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的文明的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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