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经营农机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37页(188字)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施行《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共11条。主要规定:国家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用购置的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从事营业性运输,需根据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必须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和费用;必须按规定收取运费。
上一篇:中国农机驾驶等级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