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机驾驶等级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36页(176字)
1981年5月6日,原农机部颁发《农用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员技术等级标准》。《标准》分别对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驾驶员的应知项目、应会项目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农机部还决定,1963年原农业部、农垦部颁发的《农业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员、农具手技术等级标准(修订草案)》即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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