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企会计证书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53页(180字)
1991年2月28日,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发布《乡镇企业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共15条。办法规定:乡镇企业会计证是乡镇企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由农业部和财政部统一印制,由县以上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颁发和管理。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或任职资格,履行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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