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非野生动物保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98页(320字)
1985年6月21日,法国、马达加斯加、塞舌尔等5国和地区组织签署《关于东非区域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的议定书》。宗旨:保护东非区域受威胁或濒危动植物物种及重要自然生境。议定书要求:(1)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本议定书所列濒危动植物物种,不许捕捉、杀害、破坏生境、占有及出卖。(2)控制所列受威胁或濒危的动物物种的收获和出售,并保护此类物种繁殖品种的重要生境。(3)协调各方面的努力,保护所列的移栖物种。(4)采取措施,防止引入潜在有害的外来物种。(5)合作制定保护区的选择和管理准则,协调建立保护区网络。(6)采取措施,保证向民众报导保护区的情况,使他们有机会参与保护活动,并鼓励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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