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山林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07页(236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韩国重视境内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通过法制,解决滥砍盗伐,强化林区的管理,取得了收效。1980年,韩国颁布了《山林法》。之后,又作了多次修订。该法现在由8章14节126条和4个附则组成,对山林管理基本计划、保安林和天然保护林管理、国有林管理、山林开发基金和财政支援等均做出了法律规定。该法颁布后,根据总统令发布了《山林法施行令》。除此,1980年,韩国还颁布了《山林组合法》,形成了山林管理配套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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