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森林区划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41页(249字)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通过《森林保护法》。规定:(1)所有位于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领土内的森林和林区属全民财产并构成国家的森林资源,森林资源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保护、管理和利用。(2)所有位于市区以外的、面积超过1/10公顷并由树木或灌木不论树龄及生长状况覆盖的土地均属森林。(3)位于森林内的所有草地、牧场、山地、海滩、湖泊和荒地均属林区。(4)位于林区上的不适合种植农作物或放牧的荒地、沙地和海滩、造林防风时所需的贫瘠地和耕地均可划归林区。
上一篇:阿尔巴尼亚森林分类管理立法
下一篇:尼日尔林区分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