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有林产品卖出投标无效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62页(201字)
韩国《国有林产品销售规则》第11条规定,符合以下各款之一时,其投标无效:(1)无参加投标资格者的投标;(2)截至所定日期为止没交所定投标保证金的投标;(3)截至投标书所定日期为止,不到规定场所的投标;(4)《预算会计法施行令》第99条规定的竞争投标不成立时;(5)在同一事项上由同一个人提出二份以上投标书的投标;(6)投标者及中标者违反留意书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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