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国有森林租赁申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64页(191字)

尼泊尔1993年《森林法》第32条规定:(1)任何法人个体、工业、团体如按照第31条中所提的目标,租赁森林都应当到地区森林指挥官那里填写申请表;(2)收到申请后,指挥官要做适当的调查取证,推荐森林部批准;(3)收到推荐信后,森林部应当在30天内决定是否批准租赁申请;(4)在批准租赁通知下达后,森林指挥官应当按照规定收取租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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