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森林火灾易发区防火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98页(224字)
法国1992年颁布《关于易发森林火灾地区的法令》。该法令规定了森林火灾易发区起草和通过森林防火计划的程序。由部门行政长官负责制定修改计划,计划首先由工作部门起草,然后提交森林保护委员会提出意见,之后提交当地政府部门,征求公众意见后,通过法令颁布。本法规定,防火计划应纳入土地使用计划文件中。防火计划应包括防火演示报告、图表文件及防火规程。该计划还应包括新建设地区做好防火存储物质及安装防火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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