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造林收税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06页(198字)

智利《森林促进法》规定:(1)凡被划入官林的土地或在其上尚有天然林,人工林或其他树木的土地,一律免交土地税。(2)如土地所有人依本法在其土地上植树造林并且是永久性的,则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林业公司的证明,可立即停收土地税。(3)造林人在被征收追加综合税时,应给予50%的回扣。(4)在交纳附加税时,可取得50%的回扣。(5)对造林人只征收一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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