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森林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13页(190字)
印度尼西亚《森林基本法》规定,应根据永续获益原则以及营业方法,按照本法规定的作业计划来利用森林。国有林原则上归国家使用,并由中央和省政府根据现行法律经办。对森林的利用,政府可同其他参与人联合经办。国家、省政府和私人公司都可准许获得森林利用权。凡公民及公民拥有全部资本的公司都可准许获得林产品的采伐权,但许可权要受政府法令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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