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尔造船用材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18页(238字)
尼日尔《森林法执行条例》规定:(1)如果树木用于建造属于私人或集体需要的船,除商用目的外,应由当地行政机关向省首府水利、林业行政机关转达申请书。(2)由省林业负责人免费发给采伐权证书,有效期为30天。(3)申请人应向地方森林负责人报告凭许可证造独木船情况,一旦独木船造好,准伐证即由森林单位收回。(4)商业运输用独木船,不享有习惯林木使用权,必须预先交纳特许费。(5)不管制造的独木船用于何目的,必须在水利、林业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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