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家林业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25页(284字)
法国《森林法典》第一卷森林保护条例中规定:(1)国家林业局为独立核算的、国家公营的民用工商机构。它受国家监护。(2)国家林业局依据国家林业方面法律法规,在本法规定的治理政令范围内,负责对国有森林、造林备用地或须要恢复原有林地的管理和装备。此类森林、造林备用地及有待恢复的被毁林地的清单由法令确定。(3)国家林业局还负责本法规定的树林、森林和受此法规管辖的地带落实林业法规。(4)为保护、治理和发展自然资源、特别是法国和外国的森林资源,国家林业局可以依照同公私法人签署的协议,负责实施项目的设计、调查、管理和工程施工。
上一篇:英国林业咨询委员会组成立法
下一篇:西班牙1992年林业机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