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1992年林业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25页(212字)

西班牙1992年《林业法》规定,建立国家林业管理委员会和省级林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林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特定地区自然资源管理计划。自然资源管理计划可以由公众提出建议再提交委员会通过。计划详细内容和程序按法规规定执行。根据本法规定,所有公共林必须服从本法管理,尽管可能属于不同的团体,给予特别的关注特别是公共林、私人林都必须注意防火,防病虫害,搞好绿化,限制采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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