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私有林区组织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34页(203字)

法国《森林法典》第2卷私有树木和森林中规定:(1)在每个林业大区或每个大区群设立一个或数个被称作森林产业大区中心的公营机构,他们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发展和指导本法典有关规定以外的私有树林、森林和林化地的林业生产。(2)森林产业大区中心可发展对林业集团和产品推销领域的合作;推广密植造林法;制定林业生产的地区性方针,审批本法典要求的林业管理简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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