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61页(318字)
法国1994年《关于乡村法规与管理地区性国家公园的法案》规定,在地方政府的倡议下,地区性国家公园应建立在一个生态平衡较弱,但拥有丰富资源和众多面临危险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地区。建立地区性国家公园的目的是保护并不断恢复和提高该区域的状况。每一个地区性国家公园都由一个统一的宪章来管理,该宪章由公园的管理机关应用。它规定了建立地区性国家公园所需的人力及物力资源的来源及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方法。对宪章的起草和修正以公园的自然遗产清单和对该区域文化及社会的经济地位分析为基础,包括对以下内容的起草与修正:(1)保护和加强该区域的方针;(2)方针应用的范围;(3)附件中有关公园管理机构的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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