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雅图市公园动物禁入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76页(685字)
美国《西雅图市公园法》第7条规定:(1)除开执法机构和管理部门使用的警犬和护卫犬之外,禁止任何人在公园内放野狗或其他私养动物,且不论这些动物系或不系皮带,亦不得进入公共海滩、游泳场、疏林草地、池塘、瀑布、溪流或公共体育场。只允许进入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划定的训练动物场地。在公园内和不能放养这类动物的地方,执法人员应予以驱逐,或予以处理。并运出公园。埋在专门划定的动物的墓地,该动物的主人还须承担一切责任。(2)除警察、公园工作人员、其他州和联邦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外,禁止任何人进入或占用经执法人员或经联邦政府划定的禁止游玩区、野兽保护区和动物保留地,禁止任何人破坏、骚扰其内的野生生物、野兽巢穴或投食地。(3)除据华盛顿州游乐委员会颁布的法令划定的有产区域和有关管理部门划定的垂钓区域之外。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公园以任何方式捕捉或使用棍子、武器、其他设施、器具、扔石块,投掷物体,使用弓箭等激怒、打扰、攻击任何野兽、爬行动物、鸟类、家禽等。(4)除公园工作人员之外,禁止任何人在动物园、水族馆和其他标明禁止动物表演的地方进行动物表演,也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带动物进入这类场所。(5)禁止游客向动物园和水族馆动物展区内展出的任何动物喂食物和其他的东西,也不能在动物展区内动物能达到的地方施放食物。提供食物须经动物园或水族馆的主任批准。只能给动物园内不在笼舍中喂养的漫游动物喂食,不能给笼舍中的动物喂食。但不限制喂松鼠、野兔、野鸡、孔雀、珍珠鸡、鸽子、乌鸦、麻雀和其他随处可见的敞养动物,也不限制在儿童指定区域喂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