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比亚林业税收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06页(202字)

冈比亚《森林规则》规定:(1)凡办理林产品开采执照应交纳印花税。(2)执照使用第一年,主管林业部长可给予执照持有者免交最低年税的权利,期限不得超过一年。(3)采伐许可证持证人必须按本规则规定捐税率标准交税。(4)凡是在某一地区管辖范围之内采伐林产品而获得收入,会计主任必须向地区委员会交纳一份税金。(5)捐税占开采总收入的百分比由主管林业部长随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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