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沙丁鱼捕捞纳税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29页(202字)

塞内加尔《关于海洋渔业法典的法律》第19条规定,在塞内加尔卸下渔获物的沙丁渔船要交纳法令规定的捕捞税金。按渔业主管部长批准的例外规定可以不在塞内加尔卸下全部渔获物的金枪鱼渔船每年缴纳的捕捞许可证颁发或延期之税金额为在塞内加尔卸下全部渔获物的金枪鱼渔船缴纳的同类税额的两倍。对悬挂塞内加尔签订协议国家国旗的渔船执行的履行义务担保金包括在所签订的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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