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亚渔业捕捞申请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33页(207字)
利比里亚《渔业修正章程和条例》规定,任何欲在利比里亚水域(海水水域或淡水水域)捕鱼的个人、公司或企业,应向渔业局提出申请,遵守渔业局的规定,由农业部部长向财政部部长推荐,方可获得许可证。许可证费用应由政府经常根据情况来确定。所有从利比里亚领海捕获的鱼类和渔业资源都应在利比里亚共和国内上岸,所有在农业部登记并在利比里亚领海捕鱼的船只的自然基地都应在利比里亚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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