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渔业现代化利息补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62页(200字)

日本《渔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第4条规定:(1)农林中央金库在放贷渔业现代化资金时,政府可就其贷款同农林中央金库签订每事业年度按政令规定进行利息补助的合同。(2)依照前款规定的利息补助合同,政府可支付利息补助金的年限,为签订该利息补助合同的会计年度后,22年以内。(3)政府依照第1款的规定签订利息补助合同时,其利息补助金总额不能超过预算规定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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