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鸟蛤采捕许可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76页(291字)

来西亚《渔业(鸟蛤保护和养殖)法》第3条鸟蛤采捕许可证中规定:(1)除非持有根据本法发放的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在天然鸟蛤场或鸟蛤养殖场采捕鸟蛤。(2)任何要求在天然的或人工养殖的鸟蛤场采捕鸟蛤的人可以向渔业官员书面申请许可证,渔业官员可以根据他自己提出的条件,酌情发放许可证,或者拒绝申请;这种申请应包括渔业官所要求的内容。(3)根据本法发放的许可证:如果是天然鸟蛤场采捕鸟蛤的许可证,则只在第5条中所规定的时期内有效;如果是鸟蛤养殖场采捕鸟蛤的许可证,则有效期至该许可证发放当年的12月31日止。(4)须支付1美元许可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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