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鲜鱼出售许可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82页(212字)
约旦1954年《鱼类销售和运输法》第2条规定,除非持有市政局颁发并经兽医局核准的许可证的鱼商,任何人禁止出售或陈列鲜鱼。第3条规定,颁发陈列和出售鱼类的许可证应满足下列条件:(1)商店的四壁必须覆盖至少2米高的白瓷砖(马赛克),其余的墙壁上持久性的涂料;(2)商店必须具有自来水和完善的下水管道;(3)商店必须具有保存和出售冷冻鱼的冰箱,装有足够冰块的货箱可用于销售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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