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渔业资源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21页(215字)

古巴于20世纪30年代颁布《渔业资源管理及其利用的基本法》,该法对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控制上岸货最小鱼体规格及违法处罚等作出规定。进入80年代后,为克服酷渔滥捕现象,古巴于1981年颁布《环境保护及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法》等法律,对禁渔期、禁渔区、最小鱼体规格等重新作出规定,还对渔产捕捞控制额、渔具渔网规格等作出严格规定。为了加强渔业管理,法律还对建立渔政管理制度作出规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