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外国捕鱼取消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45页(435字)

印度《海洋区域(对外国船只捕的规定)法令》第6条取消和中止许可证或执照规定:(1)在对持有许可证或执照者的审查期间,如果有任何正当理由确信持有许可证或执照者就申请批准或更换许可证或执照的任何陈述不正确或在重要细节方面有作假行为或违反了本法令的任何规定,或违反了本法令有关的规定或命令,或违反了对任何许可证或执照或任何条件或限制的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可以吊销许可证或执照。(2)在经过必要的审查后,中央政府证实任何许可证或执照的持有者有第(1)款所述的陈述不正确或作假行为或违反了本法令的任何规定,或违反了本法令有关的规定或命令,中央政府可以根据本法令视具体情况取消许可证或执照,但不妨碍根据本法令对持证人所进行的其他处罚。(3)根据第(1)款,任何已被中止许可证或执照的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外国渔船,不得继续捕鱼,直至中止命令被撤消。(4)任何被中止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个人在中止或吊销后应立即将许可证或执照交还中央政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