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潜水捕猎协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84页(333字)

塞内加尔为加强潜水捕猎,即以游泳或潜水行为和任何方法捕捞海洋动物的管理,规定进行潜水捕猎的人,必须在向海洋注册当局申报后,加入潜水捕猎者协会组织。1967年,塞内加尔颁布《关于潜水捕猎管理条例的法令》,潜水捕猎者协会作出规定,即设立潜水捕猎者协会要获得人民教育、青年和体育部长的批准,必须提交申请书以及协会领导人名单和协会章程的真实的复制件。协会章程必须包括:明确协会的目标对外完全没有利害关系,只是开展体育、艺术或科学性质的潜水捕猎或潜水;主要向会员宣传动、植物区系和海底资源保护措施;禁止16岁以下的人入会;规定向会员颁发入会卡;规定会员参加的保险组织;规定缴纳的保险金的数额按潜水捕猎可能造成的事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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