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比亚渔业违法责任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28页(211字)
冈比亚《渔业法》第42条规定,当一个公司,或一个合股企业,或其他商行或商号任何成员违反本法或根据本法制定的法规而构成犯罪时,该公司每一个经理或官员或合股企业的其他成员或与这些商号或商行管理有关的其他人员对该犯罪都有责任,除非这些经理、官员或其他人员能向法院提供满意的证明:(1)他尽了相当的努力以保证本法的实施;(2)上述罪行是在他不知道、不同意或没有默许的情况下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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