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劳捕鱼违法处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38页(342字)

帕劳《第6-7-14号公法》第16条刑事处罚中规定:(1)如果某人犯有本法第15条所列任何禁止行为则该人被定为犯罪。(2)对犯有第15条第(1)款①、②、③或⑦项所列禁止行为的罪行,将处以不超过5万美元的罚款。(3)对犯有第15条第(1)款④、⑤、⑥或⑧项所列禁止行为的罪行,将处以不超过10万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此外,如罪犯在犯罪活动中,使用危险性武器对任何受权实施本法条款的官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致使该官员陷于人身伤害的危急状态的,将处以不超过25万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4)对犯有第15条第(2)款所列禁止行为的罪行,将处以不超过20万美元的罚款。连续犯罪的每天都应视为单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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