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13页(263字)

侨居在国外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华侨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具有华人血统,但已取得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不属于华侨。华侨还必须是定居国外或在国外有永久住所的中国公民。出国旅行、留学、考察访问等不在外国定居的人,不属华侨。华侨在宪法上的地位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国家保护华侨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在对华侨的政策上,我国赞成和鼓励华侨自愿加入侨居国国籍。凡已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是否加入外国国籍,由华侨自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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