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军衔晋升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61页(814字)

现役军官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低一级军衔升入高一级军衔的条件和程序等规定。

晋升依据 以军官所任职务为基础,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大小。

晋升办法 分为按规定期限晋升、选升和提前晋升三种情形。①按期晋升,即对一定级别的现役军官,在平时按规定期限晋升军衔的办法。凡在规定的期限内,表现较好,即可晋升。我国法定的晋升期限为:少尉晋升中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的为2年,其他为3年;中尉晋升上尉、上尉晋升少校、少校晋升中校、中校晋升上校、上校晋升大校各为4年。②选升军衔,即对具有大校以上军衔的人员,实行择优晋升,而不是按规定期限晋升的办法。选升制主要是根据本人的职务情况、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对国防建设的贡献大小等综合评定,它适用于较高级军衔的人员。③提前晋升军衔,这是相对于按期晋升而言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军官由于职务提升,其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最低军衔时,可不受按期晋升的期限,提前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最低军衔。二是对在作战或者平时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不受按期晋升的期限限制,提前晋升军衔。

审批权限 ①被决定任命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军官晋升为上将的,由中央军委主席授予上将军衔。②副师职(正旅职)军官晋升为大校的,专业技术军官晋升为大校、少将、中将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专业技术军官晋升为上校的,由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大军区、军兵种或者其他相当于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批准;副营职军官晋升为少校的,专业技术军官晋升为少校的、中校的,由集团军或者其他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军级单位的正职首长批准。③除上述两条规定以外的情形,军官晋升军衔的审批权限按照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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