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90页(231字)

律师职务之一,是最低一级律师职务。律师助理的任职条件是:高等院校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初步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律师各项业务的内容及工作程序,能完成律师业务中的各项辅助性工作。其岗位职责是:①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②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代写简单的法律文书;③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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