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42页(299字)

行为人故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这些行为主要有:①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③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④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⑤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⑥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⑦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对以上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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