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43页(184字)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活动中代表因病、因公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席会议而向会议告假的规定或制度。我国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请假。全国人大代表要向主席团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委员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委员长提出。地方各级人大也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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