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07页(249字)

君主制下,帝王因出国、年幼、患病、精神障碍或其他原因不能视事而由其亲族或其他人代行国家领导权的情况。一旦帝王归国、达到一定年龄、痊愈、精神恢复正常或不能视事的其他原因消除后,便可终止摄政而由帝王本人亲政。我国周成王时周公旦摄政,是为亲族摄政;慈禧太后“垂帘听政”也属于一种摄政。另外,北洋军阀时期总统缺位而由内阁代行职权时,亦称摄政。现代君主制国家的摄政一般均有法律特别规定,如英国1937年的《摄政法》(The Act of Re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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