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27页(2187字)

税务机关依法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的制度。根据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复议规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税务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税务行政机关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进行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查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

税务复议范围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①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②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③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④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⑤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⑥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⑦税务机关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⑧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受理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复议管辖 ①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②对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构管辖。③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④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税务机关管辖。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国家税务总局派驻各地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税务总局管辖。

税务复议机构 复议机关应当设立复议机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复议办公室。复议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复议工作人员。复议机构在县以上(含县级)税务局(分局)设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5人以上组成。复议机构在复议机关领导下,主要履行下列职责:①审查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②向争议双方、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③组织审理复议案件;④拟定复议决定;⑤受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委托,在税务行政诉讼中办理应诉事宜;⑥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⑦复议机关交办的其他职责。

税务复议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对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措施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对其他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复议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②有明确的复议被申请人;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法定申请复议范围;⑤属于复议机关管辖;⑥对征税行为提出复议的,在提出复议申请前已经缴纳税款及滞纳金;⑦申请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内容包括:①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②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③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④对征税行为申请复议的,要注明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附有关证明材料;⑤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复议机关对当事人的复议申请经审查应当做出是否受理的书面通知。

税务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但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审理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并做出答辩。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申请有正当理由的;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复议机关审理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税务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分别作出以下复议决定:①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补正;②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决定维护;③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④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对申请人要求损害赔偿的,复议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负责赔偿。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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