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16页(472字)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所遵循的根本原则。“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领导着拥有12亿人口的国家政权,需要听到各种意见和批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国家建设的实践证明,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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