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范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075页(411字)

一、厂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对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任何人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对厂党委、上级工会的决定、指示以及厂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必须坚持执行,并由集体讨论制定贯彻和执行的方法和措施。

三、对于工会工作的重大事宜、工作计划、总结等,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定。

四、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工会财务的预决算以及临时性的重大财务支出,均须由集体讨论通过。

五、开除工会会员的会籍,必须经集体讨论通过。

六、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均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厂工会委员会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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