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09年合作社课税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41页(189字)
美国1909年颁布《公司税条例》第38条涉及农业合作组织,即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劳动者、农业或园艺组织,不适用于按联谊会原则组织起来并向他们的成员及其家属提供生活费用、疾病、事故和其他福利的兄弟会、互助协会、公会或协会,也不适用于为其成员互利目的组织和经营的家庭住宅建筑合作社和信贷协会。这一规定说明将不向农业合作组织征收公司税。
上一篇:墨西哥1971年村社组织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