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位占用费的会计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612页(1545字)

交易所收到的席位占用费,其会计核算内容包括收入、返还两个方面,交易所应单设“应付席位费”科目进行核算。它是负债类科目,借方登记返还的席位占用费,贷方登记收入的席位占用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席位占用费余额。该科目应按会员分户进行明细核算。

(一)收入席位占用费

交易所收入席位占用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席位费”科目。

举例1:甲是一家大型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B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一个交易席位已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于是申请增加两个交易席位。按规定,甲会员应向交易所交纳席位占用费20万元(每增加一个交易席位占用费为10万元)。

B交易所收到甲会员交纳的席位占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应付席位费——甲 200000

(二)返还席位占用费

交易所返还会员席位占用费时,应借记“应付席位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会员退出的交易席位拍卖转让的,会计处理与收入席位占用费相同。

此外,会员终止使用交易席位,交易所只返还其席位占用费,使用费不予返还。

举例2:甲会员在申请增加交易席位两年后,因业务调整决定退掉一个交易席位。B交易所对甲会员退还的一个交易席位在其他会员单位间公开拍卖,结果以18万元的价格转给了乙会员。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交易所退还甲会员一个交易席位的占用费时:

借:应付席位费——甲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通过拍卖,将交易席位转让给会员单位乙,收到乙会员交纳的席位占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应付席位费——乙 180000

从上述账务处理来看,交易所对会员单位使用交易席位所交纳的席位占用费,在会员退还交易席位时再全额退还给会员,会员对交易席位的占用似乎是无偿的,其实不然。一是因为会员增加交易席位,除一次性支付席位占用费外,还需支付使用费,且使用费按年收取。二是席位占用费的存款利息收入归期货交易所,会员终止使用交易席位时,交易所退还会员的仅仅是原来收取的席位占用费本金。

交易所允许占用交易席位多的会员退还交易席位,再通过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会员,但不允许会员自行转包、转租或转让交易席位。这种管理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某些会员采用借仓、分仓的形式超量持仓,还可以使会员单位根据自己营运资金情况合理占用交易席位,并保持交易席位很强的流动性,使交易所有限的交易席位在会员单位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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