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经济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860页(775字)

1.国家经营

这在性质上属于全民所有制经济。主要是:

(1)由城市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按政企分开原则组建的房产经营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信托公司。其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是开发新区、改造旧房和出售商品房;

(2)由城市政府其他主管部门组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是开发新区,改造旧房和出售商品房。

(3)工业企业组建的住宅经营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前者主要是为本企业职工住房服务,后者既可以为本企业职工住房服务,还可面向社会出售商品房。

(4)经国家批准的金融业,商业企业和团体组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2.集体经营

这在性质上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主要是:

(1)由城市民间集资组建的开发、经营房产的集体企业,可以进行营建、代建、合建、承托和代办等房产经营活动;

(2)农民利用土地和劳动力的优势组建的经营企业,可以从事兴建、出租和出售等经营活动。

3.个体经营

在性质上属于个体经济。主要是:

(1)私人房产出租或入股,这主要是一些住房较多的居民;

(2)个人承包经营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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