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03页(2005字)

1.经济合同的有效条件

经济合同的有效条件是指经济合同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必备条件。要使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就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否则,不仅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也不可能实现当事人所预期的经济目的,有时甚至还会发生相反的结果。因此,订立经济合同的有效条件,应该引起订约双方当事人的高度重视,并严格加以遵守。根据经济合同的规定,有效的合同,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经济合同的当事人要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具有合法资格的主体,订立的经济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具有合法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时也不得超越其经营范围,否则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如果是由代理人来代订经济合同,还应审查是否有合法的委托手续和授权范围等。

(2)经济合同的内容要合法。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齐全。

(4)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和履行法定手续。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有些经济合同,规定需要公证、鉴证、登记或者审核批准的,必须完成这些法定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

2.无效经济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1)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

无效经济合同是指不具备经济合同的有效条件,违反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而没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如果订立的经济合同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则被认为是全部无效。如果只是个别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确认部分无效。被确认无效的部分,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经济合同为无效合同:

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

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

③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④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

确认经济合同无效是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的问题,因此,必须郑重地加以处理,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这就是说,只有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才有权确认已签订的合同无效,其他单位则无效处理。

(2)无效经济合同的法律后果

经济合同一经确认为无效,即是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合同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的效力。无效经济合同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应停止履行。对已经履行的,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应追究有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应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以下办法加以处理。

①返还财产。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如果原物不存在时,应赔偿损失。

②赔偿损失。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与自己过错造成的损失相适应的财产责任。

③追缴财产。对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库所有。

④代理人自行负责。当代理人违反法律要求代理的经济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其后果由代理人自己承担,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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